各类企业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,应当具备以下全部条件: 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; 2.具有一定规模,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; 3.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,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; 4.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。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,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。
1、法人单位申报,;2、材料符合要求主管单位给予受理,;3、市博管办天河受理点对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,;4、市人社局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核,;5、在“高层次人才系统”审批同意并加盖“市博管办”电子印章后,申报单位生成报表、下载打印后自行报送至省人社厅;
1、本业务全程网上完成,无需窗口办理。;